买卖与模拟:2024年第18347号命令分析

2024年7月4日,意大利最高法院的第18347号命令提供了关于房地产买卖中模拟行为的重要澄清。具体而言,判决确立了在债权人质疑实际支付价格时,买方所承担的举证标准。这个主题对于理解债权人权利的保护和买卖行为的有效性至关重要。

法规背景

本判决基于意大利民法典的关键原则,特别是第2697条,确立了举证责任的原则。在债权人提起的模拟行为中,买方必须证明已实际支付约定的价格。法院强调,仅凭公证契约中的简单声明不足以满足这一举证责任。

买卖 - 债权人提起的模拟行为 - 实际支付价格 - 买方的举证责任 - 条件 - 公证契约中包含的支付价格声明 - 对债权人不具对抗性 - 理由。若债权人针对房地产买卖的一方提起的模拟行为基于根据第2697条民法典规定的推定因素表明转让的虚假性质,买方有责任证明实际支付了价格;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可以得出关于合同表面性质的评估元素;然而,这一举证责任不能仅通过公证契约中关于支付价格的声明来满足,因为提起模拟诉讼的债权人是合同的第三方。

举证责任及其影响

法院澄清,证明实际支付价格的责任在于买方。这意味着,在债权人提出异议的情况下,买方必须提供具体和文档化的支付证据。可接受的证据包括:

  • 显示资金转移的银行对账单;
  • 签署的支付收据;
  • 证明财务交易的文件。

因此,判决强调,仅仅存在公证契约并不能被视为足够的证据,因为提出异议的债权人不是合同的一方,无法被合同双方的声明所约束。

结论

总之,2024年第18347号命令代表了在保护债权人权利和强调在模拟买卖中需要具体证据方面的重要进展。买方必须意识到充分记录房地产交易的重要性,以避免未来的法律风险。判决重申,财产权利的保护也取决于严格遵守民法典规定的举证规范。

Bianucci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