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第18653号令的评论:公共就业中的管辖权

最近的2024年8月7日第18653号令对与合同公共就业相关的争议的管辖权提供了重要的澄清。特别是,它集中于竞争程序以及普通法官与行政法官之间的管辖权划分,这是法律行业专业人士和公共就业工作者的一个关键主题。

法律背景

判决中讨论的核心问题是关于2001年第165号法令第63条的适用。该条款规定,所有与私有化公共就业劳动关系相关的争议,包括招聘和管理职位的委任,均属于普通法官的管辖权。然而,行政管辖权仅限于与建立与公共行政(P.A.)关系相关的竞争程序。

合同公共就业 - 有关竞争程序的争议 - 管辖权的划分 - 标准 - 情形。根据2001年第165号法令第63条第1款的规定,所有与劳动关系的各个阶段相关的争议,包括招聘和管理职位的委任,均归普通法官管辖,而第63条第4款中保留给行政管辖的仅限于与建立与公共行政关系相关的竞争程序。(在本案中,依据上述原则,最高法院声明行政法官的管辖权,因为这是旨在潜在委任职位的程序,特征是发布公告、候选人的比较评估和最终编制的优先名单)。

判决的影响

分析中的令确认了区分私有化公共就业劳动关系各个阶段的重要性。法院重申,与招聘和劳动关系管理相关的争议属于普通法官的管辖,而竞争程序,如发布公告和评估候选人,则属于行政管辖。

这一原则对于确保争议由最合适的管辖权处理至关重要,避免管辖权冲突,并确保法律资源的更有效管理。判决与2017年的联合庭判例相一致,后者也探讨了类似的问题。

结论

总之,2024年第18653号令在公共就业管辖权的定义上代表了一个重要的步骤。法院在普通法官与行政法官之间的权力划分上提供的明确性,不仅有助于争议的解决,也为法律专业人士和公共部门的工作者提供了宝贵的指导。保持对这些法律演变的最新了解,对于确保工人权利的正确保护和争议的有效管理至关重要。

Bianucci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