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会计咨询与当事人同意:关于2024年第16012号命令的评论

在最近的干预中,2024年第16012号命令由最高法院提供了关于技术会计咨询和相关各方同意的重要澄清。这个主题对理解民事诉讼的动态至关重要,尤其是在需要深入分析会计问题的争议中。法院重申了各方在鉴定过程中获取文件时必须明确而无可置疑的同意的重要性。

法律和判例背景

技术会计咨询受民事诉讼法第198条的规范,该条规定法庭指定的顾问可以获取与其分析相关的文件。然而,最近的命令强调,获取未事先由各方提供的文件始终需要同意。该同意可以是明确的、默示的或通过具体行为推断得出的,但不能仅仅从各方顾问的行为中推断,因为他们没有权力在与技术调查无关的问题上约束各方。

技术会计咨询 - 当事人同意 - 方式 - 当事人顾问的行为 - 不相关。在关于民事诉讼法第198条的技术会计咨询中,法庭指定的顾问获取未曾由各方提供的文件,即使是为了证明主要事实而非仅仅是附属事实,也需要各方的明确、默示或通过具体事实推断得出的同意,而仅仅从在鉴定过程中表现出的行为中推断出的同意是不够的,因为后者没有权力在与法庭指定顾问进行的技术调查无关的问题上约束各方。(在此案中,最高法院撤销并发回审理了原审判决,后者错误地宣布技术咨询无效,尽管顾问获取贷款合同已经得到了当事方的同意,因为该文件是由对方当事人的律师转发给通常负担该文件的当事方,并在各方的对抗中用于鉴定过程。)

裁决的实践意义

这一命令对涉及需要技术咨询的争议的各方具有重要意义。各方必须意识到明确表达他们对获取文件的同意的必要性。缺乏同意的后果可能导致技术咨询的无效,正如法院的判决所强调的。特别是,米兰上诉法院的错误裁定,宣布技术咨询无效,已被最高法院纠正,强调同意也可以源于律师转发的文件。

  • 技术咨询中明确同意的重要性
  • 在没有同意情况下获取文件的风险
  • 各方在鉴定过程中的积极角色

结论

总之,2024年第16012号命令在澄清技术会计咨询领域文件获取方式上迈出了重要一步。各方必须注意他们如何表达同意,因为这可能会显著影响诉讼的进展。判决提醒我们,各方与顾问之间的沟通透明和清晰对于确保鉴定过程的有效性至关重要。

Bianucci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