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24年7月17日第19726号判决的评论:无可指摘的行为与律师注册

2024年7月17日的第19726号判决由最高法院作出,涉及法律职业的一个关键主题:根据2012年第247号法第17条第1款h项规定,律师注册的“无可指摘的行为”要求。这一法律原则不仅定义了从事职业所需的声望,还对候选人过去行为的评估提出了重要质疑。

无可指摘的行为:关键概念

根据法院的说法,无可指摘的行为要求涉及对申请人行为的评估,这些行为必须符合一个严重性的标准。这意味着仅凭简单的指控不足以认为候选人不合格。实际上,判决明确指出,作为被告的身份本身并不构成障碍,除非存在最终判决。

根据2012年第247号法第17条第1款h项的要求 - 概念 - 严重性评估 - 必要性 - 申请人被告身份 - 相关性 - 限制 - 基础 - 无罪推定 - 事实情形。“无可指摘的行为”要求 - 根据2012年第247号法第17条第1款h项规定的律师注册所需条件之一 - 强调对申请人行为(包括私人生活相关行为)的考虑,必须符合必要的严重性标准,以评估申请人在声望方面的适宜性,以保证与法律职业相关的可靠性和声望。因此,根据无罪推定的原则,仅作为被告的身份本身并不构成障碍,必须至少有刑事责任的确认转化为判决,即使不是最终判决。(在本案中,最高法院撤销了国家律师委员会的判决,该委员会认为因过去的一次最终判决被罚款2000欧元而对律师实习生注册构成障碍,因其在约九年前的行为而被起诉于两起刑事案件,分别是贼赃和醉驾,而没有考虑这些行为的时间推移,也没有核实申请人当前的被告身份是否已通过作出判决确认了其刑事责任,即使不是最终判决。)

无罪推定与过去的行为

判决中提出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必须考虑无罪推定。最高法院重申,仅基于简单的被告身份不能拒绝候选人的注册。必须有刑事责任的确认,转化为最终判决。因此,候选人不能因过去的行为而受到惩罚,除非这些行为已被判决。

  • 对行为严重性的评估
  • 对时间推移的考虑
  • 无罪推定作为基本原则

结论

2024年第19726号判决在明确律师注册的无可指摘行为要求的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它强调了对候选人行为进行平衡和法律上正确分析的重要性,并提醒我们,仅凭指控不足以阻碍从事法律职业的可能性。在声誉和声望至关重要的背景下,决策必须基于具体和可验证的要素,以尊重个人的基本权利。

Bianucci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