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5799号判决分析:管辖权与电子上诉

2023年5月19日,最高法院发布的25799号判决为 Covid-19 疫情期间电子上诉的规定提供了重要的见解。该决定明确了法官之间的管辖权界限,规定不仅是作出被上诉裁决的法官需要宣布电子提交的上诉不予受理,甚至上级法官,即“审理法官”(giudice ad quem)也有此权利。

法律背景

相关法规载于2020年第137号法令,经过2020年第176号法律转化。特别是第24条第6-sexies款规定了电子上诉的要求。因此,判决讨论了功能管辖的问题,明确在没有明确禁止的情况下,两个法官均可就上诉的不可受理性进行管辖。

判决的影响

19 - 电子上诉 - 根据2020年第137号法令第24条第6-sexies款的不受理 - “审理法官”(a quo)与“审理法官”(ad quem)的替代管辖 - 存在 - 理由。在 Covid-19 疫情的紧急规定下,因缺乏第24条第6-sexies款第a)和e)项所列的某些要求而宣布电子提交上诉不予受理的功能管辖,并不完全属于作出被上诉裁决的法官,而是也可替代性地属于“审理法官”(ad quem),因为第24条并未明确禁止这一点。

最高法院的决定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它为上诉人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他们可以期待上级法官对不可受理性的评估,尽管这并不排除初审法官在正确处理上诉中的责任。这种方法可能降低法律不确定性的风险,并确保更公平的司法访问。

结论

总之,2023年25799号判决在电子上诉系统中朝着更大的清晰度和确定性迈出了重要一步,尤其是在紧急背景下。“审理法官”(a quo)与“审理法官”(ad quem)之间的管辖权区分有助于简化程序,并确保上诉得到应有的关注,同时始终将相关方的辩护权放在中心位置。

Bianucci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