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第10795号命令的评论:征收代理人暂停权的限制

最近,最高法院发布了2024年4月22日的第10795号命令,详细讨论了征收代理人在执行程序中的权限。这个主题对纳税人和从事税法的人士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它澄清了暂停执行活动的权力的限制及其行使条件。

法律背景和法院的裁决

命令中讨论的核心问题是征收代理人暂停执行活动的权力。法院重申,该权力受到严格限制,仅可在法律明确规定的特殊情况下行使。这一做法与1973年6月29日的第602号总统法令所规定的税收征收方式相一致。

征收代理人 - 暂停执行活动的权力 - 限制 - 法律明确规定的例外情况 - 对债权主张存在与否的自由裁量评估 - 排除 - 案例。由于征收代理人缺乏对强制征收程序的自主发起权,因此除非在特殊情况下、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否则不得暂停执行活动,否则必须遵循法律和征税机构赋予的任务,而不应对后者声称的债权主张的存在进行任何自由裁量评估。(在本案中,最高法院确认了被上诉的判决,该判决未允许声称因未暂停征收程序而受到损害的主体提供的缺乏决定性的证据,因为征收代理人对临时判决取消的可能意识无论如何都不能导致活动的停止及代理人在造成损害中的共同责任。)

对纳税人的影响

这一裁决对纳税人具有重要影响,因为它明确指出,征收代理人没有根据主观评估或所谓不当行为暂停执行活动的自由裁量权。因此,涉及征收程序的纳税人必须意识到,除非出现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否则代理人将无法干预以停止这些程序。

  • 暂停仅限于法律明确规定的特殊情况。
  • 征收代理人不被允许进行任何自由裁量评估。
  • 任何争议必须通过适当的法律渠道提出。

结论

总之,2024年第10795号命令代表了对征收代理人权力的重要澄清。最高法院重申,这些权力是有限的,没有空间进行主观评估。这一原则为纳税人提供了更大的法律确定性,并强调遵守既定法律程序的重要性。纳税人必须了解并意识到自己在税收征收方面的权利。

Bianucci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