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091号判决:法庭技术顾问结论的评估

2024年4月24日,最高法院发布的最近的11091号命令,提供了关于法官在法庭技术顾问方面权力的重要思考。特别是,它集中于顾问提供不一致和不可调和的结论的情况,强调法官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做出的责任和选择。

判决的背景

本案涉及S.(S. A.)和G.(M. V.)之间的对立,涉及法官在法庭技术顾问结论之间做出选择的权力。法院强调,在出现不一致的咨询结果时,法官不能仅仅注意到这种对立,从而将责任推给各方。实际上,这种方法不仅不适当,还可能危及技术咨询的功能,使顾问变成单方面的技术人员,而不是中立的辅助者。

最高法的分析

“法庭技术顾问 - 同一顾问提供的不一致和不可调和的结论 - 法官的选择 - 强制性 - 内容 - 仅仅注意到差异和对立的可能性 - 排除。如果在审判过程中任命了一个法庭技术顾问,该顾问提交了两份结论不一致和不可调和的咨询,法官可以选择其中一个结论,或者偏离它,或命令新的确认,但不能仅仅注意到对立,将其辅助者的缺陷和效率低下推给当事方,最终将其视为单方面技术人员而非法庭顾问。”

这一原则明确表明法官在决定顾问结论时具有积极和强制的角色。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别是第62、195、196和116条,确认法庭技术顾问必须用于澄清技术问题,而不能成为各方之间冲突的简单工具。因此,法官的选择是关键,无法回避。

判决的实际影响

  • 法官必须始终对收到的咨询做出评判;
  • 简单地注意到对立是不允许的;
  • 在结论不一致的情况下,法官可以命令进行新的确认;
  • 咨询必须是明确性而非模糊性的工具。

这些影响对确保程序的公正和保护相关方的权利至关重要。因此,法院不仅重申了技术咨询的重要性,还确立了法官的责任原则,法官必须始终积极参与决策过程。

结论

总之,2024年11091号命令在明确民事诉讼过程中的角色和责任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它不仅增强了法官评估咨询的权力,还强调了确保技术咨询真正服务于澄清争议问题的必要性,避免其成为各方之间的混淆或冲突工具。因此,律师和技术顾问必须意识到这些指令,以确保公正和透明的程序。

Bianucci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