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18878号判决:不动产共享的要求和对象的确定性

2024年7月10日,由最高法院发布的第18878号判决,成为理解不动产共享及其相关预备合同有效性要求的重要参考。特别是,法院强调了合同对象确定性的重要性,指出必须准确识别每个共有者在享有不动产中的份额。

不动产共享的概念

不动产共享允许多个个人在预定期间内共同享有某一财产的权利,通常是一个不动产。这种轮流享有的制度要求明确界定每个共有者的权利和义务。该判决明确指出,预备合同必须包含未来订立正式合同所需的所有基本要素。

(合同要素) - 对象(概念、特征、区别) - 确定性 - 一般而言不动产共享 - 性质 - 不动产共享份额的预备合同 - 内容 - 确定份额或其确定性 - 必要性 - 基础 - 标准。不动产共享制度的特点在于多个主体对同一财产的轮流享有权,要求具体识别每个共有者的份额,作为对住房享有的实际参与。因此,涉及共享份额的预备合同必须包含未来正式合同的所有基本要素,并应指明该份额的实际大小或其确定标准,因为这些要素会影响合同对象的确定性或可确定性,依据《民法典》第1346条,并且仅仅指明承诺购买者享有的不动产的享用期是不足够的。

预备合同的要求

根据法院的说法,为了使不动产共享的预备合同被视为有效,必须包含:

  • 以清晰和可测量的方式指明共享份额。
  • 在无法准确指明的情况下,提供份额的确定标准。
  • 勾勒每个共有者权利和义务的基本要素。

这些要求不仅仅是形式上的细节,而是保护共有者权利的保障,减少未来冲突和法律不确定性的风险。

结论

总之,2024年第18878号判决为准备订立不动产共享合同的人提供了重要的指导。明确识别份额和合同对象的可确定性对于确保协议的有效性和法律安全至关重要。相关方应特别注意这些方面,不仅要遵守法规,还要在共享不动产的背景下保护自己的权利。

Bianucci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