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24年第15861号令的评论:'通过引用'的仲裁条款的有效性

2024年6月6日,最高法院发布的第15861号令,为关于仲裁条款的解释,特别是在国际仲裁中关于'通过引用'的条款,提供了重要的反思机会。判决澄清了使这些条款被视为有效所需的条件,确立了其适用的基本原则。

规范背景

法院根据1958年6月10日的纽约公约第2条和民事诉讼法典(c.p.c.)第808条作出裁决。这些规定规定,当事方可以通过仲裁条款将未来争议提交给外国仲裁员。然而,书面形式是必不可少的。特别是对于'通过引用'的条款,引用包含条款的文件必须是明确和具体的。

  • 明确和具体的引用:必须有对仲裁条款的明确引用。
  • 一般引用:仅仅引用文件或表格是不够的,因为这无法保证当事方的知情。
  • 当事方的知情:双方必须完全了解对普通司法管辖权的豁免。

判决的要旨

1958年6月10日的纽约公约 - 合同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 针对其他交易或文件的“通过引用”仲裁条款 - 有效性 - 条件 - 基础。根据1958年6月10日的纽约公约第2条和民事诉讼法典第808条,在所谓的国际仲裁中,可以通过书面形式的仲裁条款,提前和可能地将尚未发生的诉讼提交给外国仲裁员,该条款必须准确标识源自主合同的未来争议;对于'通过引用'的仲裁条款——即在合同中提到的不同交易或文件中规定的条款——如果合同中包含对仲裁条款的明确和具体的引用,则满足上述形式要求,而如果引用是一般性的,即仅仅是对包含该条款的文件或表格的简单引用,则不满足,因为只有明确的引用才能确保当事方对司法管辖权的豁免有充分的了解。

结论

2024年第15861号令在国际仲裁领域代表了一个重要的澄清,为'通过引用'的仲裁条款的有效性确立了明确的标准。对于涉及国际合同的当事方来说,注意仲裁条款的起草至关重要,确保其措辞能够保证对普通司法管辖权可能豁免的知情和明确同意。只有对这些细节给予足够的重视,才能避免未来的争议,并确保仲裁规则的正确适用。

Bianucci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