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10139号法令:关于Covid-19紧急状态期间诉讼期限暂停的澄清

2024年4月15日,由最高法院发布的第10139号法令提供了关于Covid-19卫生紧急状态期间民事诉讼期限暂停的重要解释。该措施对于理解在紧急情况下如何管理诉讼期限以及保障被告的辩护权至关重要。

暂停的法规背景

2020年第18号法令第83条第2款规定由于疫情紧急情况暂停诉讼期限。然而,法院澄清,当一个回溯的诉讼期限部分地与暂停期间重叠时,该期限必须从暂停结束时起计算,直至下次庭审日期。

  • 期限的开始:必须从暂停结束时起计算。
  • 庭审的延期:需要司法命令。
  • 通知更新命令的无效性:不可补救,因为这不是对法庭传唤无效的补救。

原则分析及其实际影响

一般而言,关于因Covid-19疫情紧急状态而暂停的民事诉讼期限,依据2020年第18号法令第83条第2款的规定,如果一个回溯的诉讼期限(在本案中是被告应诉的期限)即使仅部分地与疫情暂停期重叠,则该期限必须从暂停结束时起至下次庭审日期完全计算,并且为此需要发布庭审延期的司法命令,而不是重新通知的命令,因此如果发出,将因无法补救而无效,这与确保被告完整的辩护期限有关,而不是修复不存在的法庭传唤无效。

这一原则强调了保障辩护权的重要性。实际上,庭审延期的命令对于确保被告能够充分行使辩护权是至关重要的,而不应因暂停期限而受到惩罚。因此,发布重新通知的命令的错误将导致该命令的无效,因为无法弥补对被告权利保护不足的情况。

结论

总之,2024年第10139号法令在紧急情况下保护诉讼权利方面代表了重要的进步。它突显了司法判例如何平衡司法系统功能需求与基本的辩护权,确保诉讼期限的公正合理管理。法律专业人士必须考虑这些指示,以确保在卫生紧急状态期间及之后正确适用法规。

Bianucci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