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26520号判决:虚假申报罪的构成

2024年3月14日作出的第26520号判决,于2024年7月5日提交的最高法院,涉及税法中的一个关键主题:通过使用不存在的交易发票构成虚假申报罪。裁决的对象是被告M.R.,他被指控开具以不当价格购买商品的发票,但实际上这些交易是发生过的。法院无条件撤销了判决,阐明了商业交易中的欺诈与合法性之间的重要原则。

法律背景

根据2000年3月10日第74号法令第2条的规定,当存在使用不存在的交易的发票或文件时,就构成虚假申报。然而,法院强调,即使以不当价格开具的发票证明了真正发生的商业交易,也并不自动构成指控的罪行。这是一个关键方面,因为交易的真实情况必须优先于价格的差异。

判决要旨

通过使用不存在的交易的发票或其他文件进行虚假申报——以不当价格购买用于企业活动的商品——2000年第74号法令第2条所规定的罪行——构成性——理由——事实。在税务犯罪方面,在涉及收入税和增值税的申报中,指明以不当价格购买用于企业活动的商品的发票,只有在商业交易真实发生且实际支付的价格的情况下,并不构成2000年3月10日第74号法令第2条所规定的罪行,因为这些发票与实际执行的交易相符,不暗示商业现实与其文件表达之间存在任何差异。(在本案中,法院无条件撤销了针对一家葡萄酒生产公司使用与实际购买的葡萄相关的发票的判决,这些发票的费用远高于该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

实践意义与结论

这一判决标志着关于税务犯罪的法律实践的重要进展。企业主现在必须特别关注税务文件,确保每一笔交易都有适当的证明和文件。实际上,发票必须反映真实发生的交易。对法规的错误解读可能会导致严重后果,但这一判决有助于澄清,仅仅价格的不当并不足以构成犯罪。因此,最高法院重申了在评估商业交易时重视实质而非形式的重要性,这一原则将指导未来在该领域的裁决。

Bianucci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