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24年第18831号判决的评论:付款承诺和举证责任

2024年7月10日,最高法院作出的第18831号判决,提供了关于不可转让支票和付款承诺的有趣思考。特别是,这一决定澄清了出票人在涉及可能改变付款承诺效力的情况时的举证责任。

判决的背景

在具体案件中,法院需要评估Z对P通过发行一张不可转让支票所作的付款承诺的存在。主要问题是,发行该支票是否应视为有效的付款承诺,或者是否存在其他因素使其目的不同于简单的付款承诺。

不可转让支票上有金额和受益人姓名 - 付款承诺 - 存在 - 举证责任 - 目的不同于付款承诺或在其意愿下的流通 - 由出票人承担。由出票人填写的不可转让支票上标明金额和受益人姓名,构成出票人对受益人的付款承诺,因此,举证责任在于出票人,需证明与受益人姓名的插入相关的目的不同于对其的付款承诺,或后续流通是违背其意愿发生的。

举证责任和法律影响

判决明确规定,出票人有责任证明支票上受益人姓名的插入具有不同于单纯付款承诺的目的。这一立场基于对民法典条款的解读,特别是第1988和2697条,分别涉及付款承诺和举证责任。因此,出票人必须证明其意图不同,否则付款承诺仍然有效且具有约束力。

最终考虑

总之,2024年第18831号判决为意大利司法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先例,特别是在不可转让支票和付款承诺方面。企业和法律行业的专业人士必须特别关注这些方面,因为妥善管理文档和明确意图可以防止未来的争议。如果正确使用,不可转让支票可以成为一种有用的工具,但理解由此产生的责任至关重要。

Bianucci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