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逮捕令与辩护权:对2023年第50684号判决的分析

2023年9月29日意大利最高法院的第50684号裁定触及了欧洲刑法中的一个关键问题:被告在刑事诉讼中的技术辩护权,特别是在缺席被告的情况下所作出的判决。这一问题位于欧洲逮捕令的背景下,这是一个允许在欧盟成员国之间引渡被追捕人员的机制。

案件及预审问题

最高法院认为有必要向欧洲联盟法院(CGUE)提出请求,以澄清技术辩护权是否应被视为一项基本权利,如《欧洲联盟条约》第6条和《尼斯宪章》所规定的那样。特别是,提出的预审问题包括:

  • 在刑事诉讼中,技术辩护权是否属于欧洲人权公约(CEDU)和《尼斯宪章》保障的权利;
  • 缺席被告且没有辩护律师的情况下作出的判决是否仍然可以尊重辩护权;
  • 一个国家是否可以拒绝引渡缺席的被告,因其未能享有适当的辩护。
被告在缺席情况下被定罪,未有任何辩护律师协助——被告请求重新审判的权利与辩护保障的充分性——请求国拒绝引渡的权利——条件——向CGUE的预审请求。关于欧洲逮捕令,依据《欧洲联盟运作条约》第267条,应将以下预审问题提交给欧洲联盟法院:a)《欧洲联盟条约》第6条是否应被解释为被告在刑事诉讼中的技术辩护权被列入《尼斯宪章》所规定的权利和CEDU保障的基本权利,并源于欧盟成员国共同的宪法传统,欧盟承认这些为其法律的一般原则,并且欧盟理事会关于欧洲逮捕令及成员国之间引渡程序的框架决定2002/584/JHA于2002年6月13日所强制遵守;b)如果答案为肯定,缺席被告且没有辩护律师的情况下作出的定罪判决是否仍然尊重被告的技术辩护权,尽管被告享有在被引渡后请求重新审判并获得辩护保障的权利;c)因此,欧盟理事会框架决定2002/584/JHA第4-bis条款,依据2009年2月26日的欧盟理事会框架决定2009/299/JHA所引入的,是否应被解释为请求国有权拒绝执行基于执行刑罚或剥夺自由的安全措施而发出的欧洲逮捕令,如果相关人员未亲自出庭并参与审判,即使满足第4-bis条第1款d项的条件,但该人员未获得由其信任的或由审判法官指定的辩护律师的协助。

判决的影响

这一最高法院的裁定在保护被告基本权利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在刑事诉讼中缺少辩护律师可能严重影响辩护权,这是公正审判的核心原则,受到意大利宪法第111条和CEDU第6条的保障。因此,该判决强调了确保每位被告,无论其是否出庭,能够享有适当辩护的重要性。

结论

总之,2023年第50684号裁定不仅阐明了在欧洲背景下辩护权的重要性,还促使人们思考在欧洲逮捕令实施中辩护保障的落实方式。提交CGUE的问题可能对欧洲刑事程序的未来产生重大影响,强调在安全与保护个人基本权利之间保持平衡的重要性。

Bianucci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