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0日的第16138号判决是最高法院在被告权利和程序期限管理方面的重要裁决。在本案中,法院澄清了一个关键点,即在假期内对程序期限的暂停的放弃,可以由两名辩护律师中的一名有效进行。这一决定对辩护权和刑事诉讼的效率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案涉及被告M. J.,他由两名辩护律师协助。核心问题是,是否可以由其中一名辩护律师放弃《刑事诉讼法》实施和过渡条款第240-bis条第2款中规定的程序期限的暂停。法院撤销了复审法院的判决,认为该判决超出了法律规定的期限,并指出由一名辩护律师的放弃是足够的。
放弃暂停 - 被告由两名辩护律师协助 - 由其中一名提出的放弃 - 足够性 - 案件情况。 在被告由两名辩护律师协助的情况下,根据《刑事诉讼法》实施和过渡条款第240-bis条第2款,假期内对程序期限的暂停的放弃,可以由其中一名辩护律师有效进行。(基于这一原则,法院撤销了复审法院超出法律规定期限的判决,认为该放弃来自于被告的其中一名辩护律师。)
这一原则为程序管理提供了重要的简化,因为它避免了被告受到辩护律师之间内部动态的影响。放弃暂停期限是一种战略选择,能够显著影响诉讼的进展。如果仅一名辩护律师有权进行放弃,那么就保证了案件发展的更大流畅性和迅速性。
2022年第16138号判决为刑事辩护的灵活性提供了重要的反思。最高法院通过这一判决确认了有效保证辩护权的必要性,避免程序性问题阻碍诉讼的进展。仅一名辩护律师可以放弃暂停期限,而无需一致同意,这在优化刑事程序方面代表了重要的进步,造福于被告和司法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