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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性破产:对2024年卡西纳刑事法院第35698号判决的分析

2024年卡西纳最高法院第35698号判决提供了对欺诈性破产主题的重要反思,特别是关于账簿的保持和故意的要求。法院撤销了罗马上诉法院的判决,强调了对被告A.A.的行为进行正确法律定性的重要性,A.A.是2021年被宣告破产的“时间博物馆”有限公司的前管理人。

判决背景

罗马上诉法院确认了对A.A.的判决,判处其一年四个月的有期徒刑,罪名为欺诈性破产文件罪。被告提交了关于公司的部分文件,引发了关于账簿保持不规范的问题。然而,卡西纳法院认为该判决未能充分考虑将其行为定性为“遗漏”而非“不规范”的必要性。

在欺诈性破产文件罪方面,账簿的隐藏需要特定的故意,而不规范的保持仅需一般故意。

欺诈性破产中的故意要素

法院指出,为了构成欺诈性破产,必须区分账簿的遗漏保持与不规范保持的行为。前者意味着完全缺乏文件,而后者则是指虽然存在保持,但无法清楚重建公司的经济状况。特别是,判决强调:

  • 遗漏保持的行为需要证明特定故意,旨在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 不规范保持的行为则与一般故意相结合,因为它假设账簿实际上是经过审查的。

这一区分至关重要,因为它影响到犯罪的确认方式及其相关法律效果。

结论

卡西纳的判决在欺诈性破产问题上代表了重要的澄清,强调了对账簿文件的严格分析及其相关行为的法律定性的必要性。随着对罗马上诉法院的重新审查,要求在这些指示的基础上重新考虑案件,以确保对债权人权利的适当保护以及破产法的正确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