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24年第19061号判决的评论:销售中的“看过并满意”条款

2024年第19061号判决由最高法院作出,提供了对买卖动态的重要反思,特别是关于“看过并满意”条款的内容。该判决由A. Carrato博士撰写,明确指出该条款可以排除对售出物品瑕疵的保证,前提是这些瑕疵是买方在正常谨慎情况下可以识别的。

判决的法律背景

核心问题涉及卖方对买方的责任,尤其是与售出商品可能存在的瑕疵相关。法院明确指出,“看过并满意”条款的作用在于确认买方在购买之前有机会检查商品。如果卖方已适当告知买方,且缺陷是明显的,卖方将不承担责任。

在具体案例中,相关材料为二等大理石,瑕疵肉眼可见。法院重申,在这种情况下,卖方不应对瑕疵的存在负责,除非能证明这些瑕疵是出于恶意隐瞒。

判决的要旨

销售 - 卖方的义务 - “看过并满意”条款 - 排除对售出物品瑕疵的保证 - 限制 - 基础 - 事实情况。在买卖方面,“看过并满意”的合同条款,旨在确认买方对此售出物品的知晓,免除卖方对该物品瑕疵的保证,前提是这些瑕疵在正常谨慎下可以识别且未恶意隐瞒。(在本案中,最高法院推翻了认为卖方承担责任的判决,尽管交付的大理石存在肉眼可见的瑕疵,因其为二等大理石且已切割成不同的批次,因此具有不完全均匀的颜色和纹理特征。)

实际影响与结论

该判决对参与买卖合同的各方有多重实际影响。卖方必须对商品状态保持透明,买方在检查商品时应尽职尽责。特别强调以下几点的重要性:

  • 充分了解所购买的产品。
  • 要求提供有关可能存在的瑕疵的文件和详细信息。
  • 使用清晰且明确定义的合同条款。

总之,2024年第19061号判决为所有参与买卖的人提供了有益的指导,强调正确的信息和仔细的评估对于避免未来争议至关重要。

Bianucci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