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号25593/2023与“同居more uxorio”在证词中的问题

2023年2月14日作出的判决号25593,于2023年6月14日提交,提出了关于证词和“同居more uxorio”概念的重要法律问题。最高法院由M. Boni博士主持,T. Liuni博士担任报告员,分析了一名证人的案例,该证人请求回避作证,声称与被告有亲密关系。让我们一起看看该判决的重要要点。

回避权与“同居more uxorio”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9条第3款,证人有权在其证词可能侵犯其自身或家庭成员的隐私权时,选择不作证。在本案中,法院认为证人与被告之间存在个人关系对于评估“同居more uxorio”的存在是相关的。法院强调,即使同居不常规,也足以构成这种法律状况。

  • 法官裁决时充分合理和逻辑的动机的重要性。
  • 分析证人与被告之间的关系,不受经济联系的影响。
  • 在合法性审查中,事实判断不可审查,前提是有充分的理由。

判决的要旨

“同居more uxorio” - 相关情况的确认 - 事实判断 - 在合法性审查中的可审查性 - 限制 - 情形。基于认为与被告不存在“同居more uxorio”前提的情况下,未给予证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9条第3款的回避权,基于在合法性审查中不可审查的事实判断,前提是合理和逻辑上有充分的理由。(本案中,法院认为证人与被告之间存在个人关系对于回避权的重要性,尽管同居只是偶尔进行,并且与两者之间的经济关系无关。)

结论

总之,判决号25593/2023强调了在证词背景下准确评估个人关系的重要性。法院确认,“同居more uxorio”的定义不仅限于稳定的同居关系,还可以包括更灵活的关系。这种方法为证人的权利提供了更大的保护,并强调了关系动态的复杂性,法律必须小心地解读这些动态。因此,法律从业者必须考虑这些方面,以妥善处理证词和可能的回避请求。

Bianucci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