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24年第39576号判决的评论:被告缺席与辩护权

2024年10月1日发布的第39576号判决,存档于2024年10月28日,提供了关于被告在刑事诉讼中权利的重要澄清,特别是在辩护人任命及其缺席方面。由L. I.主持的最高法院撤销了威尼斯上诉法院的裁决,解决了对辩护及被告对诉讼了解的重要主题。

判决背景

本案涉及A. H.,他在审判过程中宣称缺席,尽管他已任命了一位信任的辩护人,并在其办公室选定了地址。然而,辩护人未将辞职决定通知被告。法院裁定,这种情况不能被解读为被告对诉讼的实际了解,因为他的缺席是由于辩护人的行为,而非信息疏忽。

在信任的辩护人处选定地址 - 随后未通知的辩护辞职 - 在2022年法律法令第150号生效之前做出的缺席声明 - 实际了解诉讼 - 排除 - 理由。任命信任辩护人并在其办公室选定地址,且在诉讼开始前专业人士未通知的情况下辞去辩护职务,并不构成被告对诉讼的实际了解的指标,如果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20-bis条规定已声明缺席,因为前述缺席并非由于其信息疏忽所致,而是辩护人的行为。

法律影响

本判决对辩护权有多重重要影响。特别强调辩护人有责任与其受助人保持清晰和及时的沟通。法院规定,辞去委托必须通知,否则会损害被告知情和积极参与诉讼的权利。主要的法律考虑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

  • 辩护人必须确保与被告的有效沟通。
  • 辞去委托必须正式通知,以避免误解。
  • 辩护权不能因辩护人的疏忽而受到损害。

结论

总之,2024年第39576号判决是保护刑事诉讼中被告权利的重要一步。它重申了辩护人与受助人之间沟通的重要性,以及确保每次委托辞职得到适当通知的必要性。因此,法院对辩护权表现出特别的敏感性,声明如果被告的缺席是由于辩护人的行为造成的,则责任不应落在被告身上。这个原则对于确保公正审判至关重要,符合意大利和欧洲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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