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24年7月30日第21300号判决的评论:反对强制令的审判中的管辖权

2024年7月30日,由博洛尼亚上诉法院发布的第21300号判决,提供了关于反对强制令的审判中管辖权的重要澄清。具体而言,法院讨论了对方对管辖权异议的支持问题,并强调了程序后果及相关费用的责任。

法规背景

反对强制令的审判由民事诉讼法典规制,特别是第28、38和91条。本判决的参考规范是民事诉讼法第38条第2款,该条款规定,在支持管辖权异议的情况下,所请求的法官将失去对管辖权的裁决权,包括对诉讼费用的裁决。法院强调,即使反对的强制令被宣告无效,也不具备裁决效力,因而需要将案件移交给有管辖权的法官。

判决的影响

反对强制令的审判 - 管辖权异议 - 对方的支持 - 《民事诉讼法》第38条第2款的情形 - 后果 - 请求法官对诉讼费用的裁决 - 排除 - 原告的法官 - 存在 - 基础。在反对强制令的审判中,支持对方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8条,排除了请求法官对管辖权的裁决权,包括对诉讼费用的裁决权。即使明确声明反对的强制令无效,实际上也没有任何裁决效力,因此负责裁决诉讼费用的是案件移交的法官。

这一原则明确指出,在支持管辖权异议的情况下,法官无权对案件的管辖权作出判断,而必须将案件移交给有管辖权的法官。这一决定的后果是显著的,无论是在案件管理还是在法律费用的责任方面。

  • 关于管辖权的明确性:该判决加强了管辖权的原则,避免了管辖权冲突。
  • 对费用的影响:该判决规定,诉讼费用必须由有管辖权的法官裁决,排除请求法官对此主题的表述权。
  • 判例法:上诉法院引用了先前的判决,确认了一个稳固的方向。

结论

总之,2024年7月30日的第21300号判决为反对强制令的程序管理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澄清了在支持管辖权异议的情况下法官的权力限制。正确适用程序规范对于确保公正的审判过程以及避免不同管辖权之间的冲突至关重要。参与这些程序的各方必须理解该判决的影响,以有效管理其法律策略。

Bianucci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