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27573号判决分析:持有伪造印花税票

2023年5月16日,由最高法院发布的第27573号判决涉及公共信仰犯罪领域中一个重要主题,即持有伪造印花税票。该裁决对识别犯罪构成的典型性所应适用的标准提供了重要的澄清,并区分了不同类别的犯罪,突显了行为主体的责任。

法律背景

根据刑法第459条及第453条第一款第3项的规定,持有伪造印花税票的行为构成犯罪。最高法院重申,持有此类票据的行为构成严重犯罪,而相对较轻的犯罪则是刑法第464条所涉及的伪造行为。

根据刑法第459条及第453条第一款第3项的规定,持有伪造印花税票的行为构成了刑法第459条第一款所描述的犯罪,而不是刑法第464条所描述的较轻犯罪,因为根据刑法第459条对第453条的引用——不能仅被理解为“quoad poenam”的单纯提及——在识别犯罪构成的典型性时,必须在证明行为主体与伪造或变造者之间存在共谋(即便是间接的)后,参考所引用的规定的内容。

犯罪识别标准

该判决明确指出,要构成第459条所述的犯罪,必须证明行为主体与伪造者之间存在共谋,即便是间接的。这一方面对于界定责任的边界至关重要。法院确定的标准可以总结如下:

  • 持有伪造印花税票的行为构成犯罪行为。
  • 必须证明与伪造者之间的共谋。
  • 刑法第459条对第453条的引用用于定义犯罪的典型性。

结论

2023年第27573号判决在理解与持有伪造印花税票相关的法律动态方面是一个重要的进展。最高法院对不同犯罪构成之间的区分所提供的澄清,突显了对规范进行正确解释的重要性,以确保法律的公正适用。了解在这一领域内的权利和义务,对任何可能涉及公共信仰犯罪的人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

Bianucci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