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24年第44361号判决的评论:疫情期间的法庭程序无效

2024年10月24日的第44361号判决,于2024年12月4日提交,提供了关于在紧急情况下(如新冠疫情)刑事程序有效性的重大澄清。特别是,最高法院对以不参与的法庭程序进行的上诉审判的无效性作出了裁决,强调了辩护权作为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判决的背景

该裁决是在为应对疫情而引入的紧急法规的背景下作出的。法院审查了一起案件,其中被告的辩护律师及时提出了口头审理的请求,这一权利在刑事诉讼法第178条中规定。然而,审判以不参与的法庭程序进行,辩护律师未能在场,这构成了对辩护权的侵犯。

判决的要点

疫情紧急规定 - 辩护律师的及时口头审理请求 - 以不参与的法庭程序进行的审判 - 绝对和不可弥补的无效 - 存在 - 理由。在上诉审判中,在新冠疫情控制的紧急法规有效期间,如果被告的辩护律师提出了正式和及时的口头审理请求,则以不参与的法庭程序进行的审判完全偏离了所选择的程序模式,且在需要辩护律师在场的情况下辩护律师缺席,因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1款构成绝对和不可弥补的无效。

判决的影响

法院的裁决强调,在刑事审判中,特别是在卫生紧急时期,辩护律师缺席将损害被告的辩护权。确保每个审判遵循程序保障至关重要,最高法院的决定强调,即使在非常情况中,也不能容忍对这些原则的偏离。

  • 辩护权原则:基本且不可放弃。
  • 严格适用程序规范:保障公平的必要条件。
  • 紧急背景:不能为权利的侵犯辩护。

该判决位于一个法律判例体系中,承认辩护律师的出席作为公正审判的保障,同时维持公共安全需求与基本权利之间的平衡。

结论

2024年第44361号判决是保护被告权利的重要一步,重申了紧急情况不能侵犯辩护权。律师和法律专业人士必须牢记这一裁决,这为未来的程序提供了警示,以确保即使在危机情况下也始终保障基本权利。

Bianucci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