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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2024年第16115号刑事判决:欺诈性破产和一般故意

最高法院在2024年第16115号判决中,对一起欺诈性破产案件作出裁决,讨论了关于犯罪主观要素和破产公司管理者刑事责任的关键问题。该决定回顾了相关法律原则,并澄清了在破产程序中不法行为的法律后果。

案件及指控

上诉人A.A.,VT CARNI Srl公司的管理者,被判定为欺诈性破产,包括转移资产和文件欺诈。米兰上诉法院确认了对其的定罪,指出管理者在破产声明之前对家庭成员进行了不当支付。这种行为加深了故意的推定,不需要直接证据来证明破产状态。

上诉法院裁定,为构成欺诈性破产,仅需有意识地将公司资源用于与社会活动无关的目的。

判决的法律方面

  • 犯罪的主观要素:法院重申,一般故意足以构成欺诈性破产,无需证明对破产状态的意识。
  • 文件欺诈:法官认为,缺乏详细的会计记录妨碍了对公司资产的重构,构成了一般故意。
  • 犯罪的连续性:确认了将与不同破产程序相关的破产行为归入一个连续审判的可能性。

结论

2024年第16115号判决为欺诈性破产领域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澄清了即使是那些乍一看似乎孤立或不重要的行为,也可以推导出一般故意。管理者必须意识到与公司资源管理相关的责任及其行为的法律后果,尤其是在经济危机的背景下。因此,最高法院的这一裁决为法律专业人士和企业家提供了关于透明和负责任地管理公司活动的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