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24年第26418号判决的评论:犯罪可诉性的创新

2024年4月3日作出的第26418号判决,于2024年7月4日提交,提供了关于犯罪可诉性问题的重要思考,特别是关于控告缺失的问题。由G. Sabeone法官主持的最高法院,以及M. T. Belmonte的报告,处理了一个突显2022年第150号法令引入的最新法律修改的案例。

法律和司法背景

2022年10月10日的第150号法令,修改了某些犯罪的可诉性规定,要求受害人提出控告以继续刑事程序。特别是,该法令的第2条引入了对于以前被视为公诉的犯罪,必须提出控告的可能性。

合法性审查 - 根据2022年第150号法令第2条,变为可诉的犯罪 - 目的在于提出控告缺失的上诉 - 单一理由或伴随其他不予受理理由的理由 - 可受理性 - 存在 - 案例。在合法性审查中,提出控告缺失问题的上诉,即使是单一理由或伴随其他不予受理理由,也是可受理的,适用于根据2022年10月10日第150号法令,在上诉判决后及上诉提交期间,已引入此类可诉形式的犯罪。(关于在公共信托下展出的物品上实施的盗窃的案例)。

上诉的可受理性与控告缺失

法院指出,即使上诉作为单一理由提出,或伴随其他被视为不予受理的理由,仍可以提出控告缺失的上诉。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它允许提出本来可能不会被审查的可诉性问题。具体而言,该判决涉及对在公共信托下展出的物品进行盗窃的案例,强调新法规如何影响可诉性的评估。

  • 即使存在其他不予受理的理由,上诉也是可受理的。
  • 控告缺失的可诉性问题可以在上诉判决后提出。
  • 控告作为继续追诉犯罪的前提的重要性。

结论

2024年第26418号判决在澄清涉及要求控告以被追诉的犯罪的法律程序方面,代表了重要的进展。最高法院强调,即使在面对新的法规和立法修改时,确保辩护权和上诉的可受理性也是至关重要的。这种方法使得更公平和公正地处理可诉性问题成为可能,促进了对刑事诉讼中相关人员权利的更大保护。

Bianucci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