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17248号命令:破产领域专业服务的优先权

2024年6月21日,最高法院发布的第17248号命令,对破产程序中专业债权的优先权提供了重要的澄清。该措施是在一个复杂但基本的法律框架内进行的,帮助理解在非诉阶段提供的专业服务如何影响破产负债的管理。

判决的背景

本案涉及一位在债务人被宣告破产之前提供非诉讼援助的专业人士。核心问题在于是否可以根据破产法第111条将该项服务的债权视为优先债权。命令明确指出,为了使债权享有这种优先权,提供的服务必须与债权人整体利益相一致,并有助于正确管理企业危机。

  • 服务必须与破产程序的目的相一致。
  • 必须旨在保护企业资产价值的完整性。
  • 功能判断必须在事前进行,即在了解所取得结果之前。

判决的要点

专业服务的债权 - 在破产宣告前的非诉讼援助 - 根据第111条破产法的优先权 - 条件 - 基础。在破产问题上,专业人士的债权,如果在非诉讼阶段协助了随后破产的债务人,享有第111条第2款规定的所谓功能性优先权,前提是相关服务在目的上与债权人整体的利益相一致,以便迅速建立适合企业实际情况和有效管理破产的破产程序,因此,根据事前判断评估为功能性,或者是为了提交相关申请和准备所需文件,或者是为了保护企业资产价值的完整性或相关企业。

这一要点强调了在帮助陷入困境的债务人时,专业人士需要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至关重要的是,他们的服务应当以维护债权人的利益和危机管理为导向,从而有助于有效的破产程序。

结论

2024年第17248号命令在确定专业债权的优先权标准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它强调了提供的服务的质量和方向对于在破产程序中承认这些债权的重要性。对行业专业人士来说,这一判决是对其进行有针对性和战略性援助的呼吁,以满足债权人的需求并确保在破产程序中提供公平和透明的待遇。

Bianucci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