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13408号命令:扣押财产返还权的“de plano”程序

2024年2月27日,都灵上诉法院的最新裁决,即第13408号命令,针对刑事诉讼法第667条第4款规定的“de plano”程序提供了重要的澄清。该规范允许法官在没有形式要求的情况下,对关于扣押财产返还执行的问题作出裁决,这一主题对于法律工作者和参与刑事程序的公民具有重要意义。

“de plano”程序及其影响

判决的要点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67条第4款的“de plano”程序 - 关于实施返还权的方式及受益人的识别问题 - 适用性 - 理由。在执行方面,法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67条第4款,可以以不正式的方式处理的问题,包括与返还权的具体实施方式和受益人识别相关的问题,因为这些问题无论如何都涉及到扣押财产的返还。

该规定允许法官以简便直接的方式处理与财产返还相关的问题,避免了刑法其他领域典型的程序繁琐。返回权的实施方式和受益人的识别因此成为可以在不需要复杂程序的情况下解决的基本问题。

法律和司法参考

刑事诉讼法第667条第4款的法律参考对于理解命令的法律基础至关重要。在这方面,还应提及刑事诉讼法第568条第5款和第666条,这些条款规定了保全措施和返还的具体执行方式。宪法法院多次重申,确保司法需求与相关主体权利之间的公平平衡的重要性,强调这些程序的快速性有助于改善对司法的访问。

  • 刑事诉讼法第667条第4款
  • 刑事诉讼法第568条第5款
  • 刑事诉讼法第666条
  • 宪法法院相关的司法判例

结论

总之,2024年第13408号命令代表了在扣押财产返还管理中迈向更高效率的重要一步。法官在没有形式要求的情况下处理问题,不仅简化了程序,还更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的权利。所有参与刑事程序的相关方了解这些规定以便更好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是至关重要的。

Bianucci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