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14073号判决:因事实特别轻微而不处罚及行为习惯性

2024年3月5日发布的第14073号判决于2024年4月8日公布,提供了关于因事实特别轻微而不处罚这一问题的重要见解,这是意大利刑法中一个基本的重要法律制度。特别是,最高法院澄清了有关被告行为习惯性的一些方面,为评估这一条件确立了明确的标准。

法律背景

因事实特别轻微而不处罚的规定见于《刑法》第131-bis条,该条规定如果行为被认为特别轻微,则该罪行可以不受惩罚。然而,本次判决强调,为了适用这种不处罚,必须考虑到犯罪作者的习惯性行为的存在。

判决要义

事实特别轻微 - 对行为习惯性这一阻碍性前提的评估 - 至少还有两个相同性质的罪行 - 对以往行为的附带查明 - 必要性 - 根据第460条第5款,《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罪行已消灭 - 相关性 - 排除 - 原因。在因事实特别轻微而不处罚的问题上,行为习惯性的阻碍性前提存在于作者在追诉的罪行之后,至少还犯有两个相同性质的罪行,这些罪行可以被审理法官附带查明,但排除了根据第460条第5款,《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已消灭的罪行,因为罪行的消灭也导致了判决的所有刑事后果的消除。

这一要义强调了行为习惯性如何妨碍不处罚的适用。换句话说,如果被告在追诉的事实之后至少犯有两个相同性质的罪行,这可能会排除享受不处罚的可能性。有趣的是,判决明确指出,已消灭的罪行在这一评估中并不相关。

判决的实际影响

法院所确立的实际影响是多方面的:

  • 增强对以往行为评估在不处罚决定中的重要性。
  • 明确已消灭的罪行在评估行为习惯性时的无关性。
  • 法官有必要附带查明被告的以往行为,以便正确适用法律。

因此,这一判决不仅澄清了重要的法律方面,还为法律专业人士提供了实际指导,他们在辩护活动中必须考虑这些标准。

结论

总之,2024年第14073号判决在意大利关于因事实特别轻微而不处罚的法律实践中代表了一个重要的步骤。它准确勾勒出被认为是习惯性行为所需的必要条件,从而限制了这种不处罚形式的适用。律师和行业专业人士在准备辩护时应特别关注这些方面,以确保对现行法规的正确解释和适用。

Bianucci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