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第8626号命令的带薪休息权:深入分析

最近的2024年4月2日第8626号命令提出了关于带薪休息权和补偿休息权的重要问题,特别是针对私人保安机构的员工。该措施阐明了一些基本的立法和司法方面,揭示了在工作休息期间,员工和雇主的责任。

规范背景

带薪休息权由2003年第66号法令第8条规定,规定员工在工作轮班期间有权享受休息。特别是对于私人保安机构的员工,国家集体劳动合同(c.c.n.l.)提供了关于这一权利的具体指示。该命令强调了这一权利的重要性,指出如果未能享受休息,员工有权获得补偿休息。

举证责任和责任

该命令最重要的方面之一涉及举证责任。希望主张补偿休息权的员工必须证明其连续工作超过六小时而未享受带薪休息。这构成了其法律行动的事实基础。

  • 员工必须证明在没有休息的情况下延长了工作时间。
  • 相反,雇主有责任证明已允许享受休息或已提供补偿休息作为替代。
根据2003年第66号法令第8条的带薪休息权 - 未享受休息 - 针对私人保安机构员工的c.c.n.l. - 补偿休息权 - 举证责任 - 构成和消灭事实 - 分配。在未能享受2003年第66号法令第8条第1款规定的带薪休息的情况下,对于私人保安机构的员工,受2006年5月2日和2013年4月8日的c.c.n.l.的规定,因在工作轮班期间无法享受休息而获得补偿休息的权利,即使是以替代方式进行的,主张该权利的员工有责任附上和证明其日常工作活动超过六小时而未享受带薪休息的构成事实,而雇主则有责任证明根据上述替代方式或规定的补偿休息已享受的消灭事实。

结论

总之,2024年第8626号命令在劳动者权利方面代表了重要的澄清。它重申了带薪休息权和补偿休息权的重要性,强调了员工与雇主之间的举证责任平衡。了解这些权利和义务对所有员工至关重要,特别是对于在私人保安等特定领域工作的员工,因为工作动态可能会变得复杂。

Bianucci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