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0日,意大利最高法院发布的第39124号判决引发了关于儿童色情材料制作罪的定义和适用的重要问题。特别是,法院阐明了在创建色情内容中“利用”未成年人的含义,揭示了利用欺骗进行诱拐和引导的实践。
在具体案件中,被告S.P.M.被指控诱使未成年人制作和传输儿童色情视频,使用了社交平台上的虚假个人资料。这一策略导致了身份替代,妨碍了受害者自由和知情的同意,这在刑事责任的评估中是核心要素。
制作儿童色情材料的罪行 - “利用” - 概念 - 诱导未成年人制作儿童色情材料的身份替代 - 包括 - 理由 - 情形。在未成年色情内容方面,基于第600-ter条第1款第1项刑法的“利用”未成年人的概念,包括通过身份替代的欺骗诱导未成年人制作和传输儿童色情视频,这种情况下缺乏有效和自由的受害者同意。(涉及通过在“Facebook”上使用虚假“账户”诱拐未成年人的情形,该账户使用女性名称。)
法院裁定,利用欺骗手段诱导未成年人制作儿童色情材料符合“利用”的概念。这一澄清至关重要,因为它为受害者提供了更大的保护,强调在这种情况下缺乏同意永远不能被视为有效。
这一判决的后果是多方面的:
总之,2024年第39124号判决为意大利在涉及人身犯罪特别是未成年人个人自由方面的法律实践做出了重要贡献。通过对复杂的诱导和剥削案件的分析,法院展示了保护弱势群体和严惩罪犯的坚定意志。
根据上述内容,意大利的法律实践显然正在发展,以确保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安全的环境,认真应对技术和在线诱拐现象带来的挑战。各机构、法律从业者和社会公众必须合作,以预防和打击此类犯罪,确保类似情况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