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24年第二刑事法庭第18184号判决的分析:挪用公款与洗钱

最近,意大利最高法院第18184号判决引发了关于挪用公款和洗钱犯罪的重要问题,特别关注于没收利润的正确确定。被告A.A.和B.B.的重罪判决得到了确认,但法院也澄清了一些关于没收源自非法活动的财产的关键方面。

案件及法院的裁决

比耶拉法院的初审法官对A.A.和B.B.因多项罪行,包括加重的挪用公款和洗钱,判处了商定的刑罚。被上诉的判决规定了对重要财产的没收,但上诉人对没收利润的确定依据提出了质疑。

法院明确指出,洗钱罪的利润衡量必须仅考虑洗钱行为人实际获得的财产利益。

利润与犯罪收益的概念

判决的一个核心方面是利润与犯罪收益之间的区别。法院认为,利润应基于因犯罪而获得的直接经济利益进行计算,而不是基于洗钱财产的总价值。这一方法与欧洲法规和关于洗钱的国际公约保持一致,旨在确保有效没收非法收益。

  • 利润应代表通过非法行为获得的经济利益。
  • 没收的金额不得超过实际获得的利润价值。
  • 法院重申了遵循欧洲洗钱法规的重要性。

结论

意大利最高法院2024年第18184号判决在澄清与洗钱和挪用公款相关的财产没收规则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它强调了对利润进行仔细评估的必要性,从而更好地保护受害者的权利,并更公正地实施刑事制裁。

Bianucci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