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23年第37875号判决的评论:指定公职辩护人的义务

2023年第37875号判决由最高法院裁定,涉及刑事诉讼法中的一个关键问题:法官在辩护人放弃时有义务指定一名公职辩护人。这个方面对于保障辩护权至关重要,辩护权是公正审判的支柱。

判决的背景

在具体案例中,上诉人B. P.M.的辩护人放弃了其职务。核心问题是法官是否遵守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7条第1款的规定,及时指定公职辩护人的义务。法院强调,未能及时指定辩护人导致了对被告权利的侵犯,构成了实质上的辩护权受到削弱的情况。

辩护委托的放弃 - 新的信任辩护人未能指定 - 法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7条第1款有义务及时指定公职辩护人 - 存在 - 侵犯 -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8条c项的无效 - 理由 - 案例。在辩护人放弃委托的情况下,法官在没有新的信任委托的情况下,有义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8条c项,及时指定一名公职辩护人,以避免在实质上辩护权受到削弱的情况下,被告的程序选择受到限制,并允许指定的辩护人首先告知被助理人有权指定新的信任辩护人。(在该案例中,上诉人因其他原因被拘留,仅在上诉法院听证会前两天才可以指定新的信任辩护人,这一情况也归因于法官在得知原信任辩护人放弃委托后的延迟,才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7条第1款指定了一名公职辩护人。)

判决的影响

该判决重申了辩护权的重要性,明确表示法官不能对辩护人的放弃无动于衷。公职辩护人指定的延迟可能严重影响被告行使其权利和进行适当辩护的能力。以下是判决的一些实际影响:

  • 指定义务:法官在辩护人放弃的情况下,必须始终指定公职辩护人。
  • 及时性:这一指定必须不迟延,以保障被告的权利。
  • 防止辩护权削弱的情况:判决强调在刑事诉讼中保护被告权利是优先事项。

结论

总之,2023年第37875号判决在保护刑事诉讼中被告权利方面代表了重要的进步。最高法院明确指出,遵循辩护人指定程序对于确保公正和公平的审判至关重要。法律工作者必须特别关注这些方面,以避免可能损害诉讼合法性和辩护权的侵犯。

Bianucci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