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6日,最高法院发布的第38126号判决为上诉法官的角色和提供适当动机的义务提供了重要的反思。 在法律背景下,清晰和透明是基本的,法院确定对初审判决理由的引用是不够的。
动机原则是刑事诉讼法的基础,规定在新刑事诉讼法第606条中。法院在其判决中强调,因缺乏具体性而认为不予受理的上诉行为不应被视为不合格。 然而,上诉法官有义务对每个移交的问题进行动机说明,避免表面动机的风险。
上诉判决 - 上诉不应被视为不合格 - 对初审判决的“关系性”动机 - 可能性 - 排除 - 动机义务 - 必要性。在面对不因缺乏具体性而被视为不合格的上诉行为时,上诉法官不能仅限于对初审判决理由的单纯和延续性引用,因为即使上诉重新提出了在初审中已提出和决定的事实问题,法官仍然有责任对每个移交的问题进行详细和分析性的动机说明,以免陷入表面动机的错误。
这个原则突显了详细动机的重要性,呼唤一种旨在保障当事人权利的法律实践。事实上,意大利的判例法始终强调清晰和完整的动机的必要性,以确保对导致判决的理由的有效理解。
该判决对意大利法律系统的影响是显著的:
通过这种方式,最高法院不仅重申了已确立的原则,还为法律专业人士提供了有用的指导,使他们能够在复杂的上诉领域中进行导航。
2024年第38126号判决在刑事诉讼中保护当事人权利方面代表了重要的进步。上诉法官明确指示动机义务不仅提高了判决质量,还促进了更加关注和尊重规则的法律文化。在辩护权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中心的时代,这一判决融入了意大利司法系统改革和改善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