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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性破产:对卡西纳第21860号刑事判决的分析

2024年5月31日,卡西纳第21860号判决提供了对刑法中一个始终重要主题的深刻思考:欺诈性破产。法院确认了A.A.(Geiwatt Srl的管理者)因转移公司资产和资源而对债权人造成严重损害的责任。本文旨在分析判决的要点、法律影响及对公司管理者的可能后果。

判决的背景

本判决涉及欺诈性破产的背景,其中A.A.被指控将Geiwatt Srl的资产用于与其业务无关的目的,进一步恶化了公司的债务状况。安科纳上诉法院已确认被告的刑事责任,且这一决定得到了卡西纳的确认。

  • 以高于实际价值的价格进行购买操作
  • 在企业评估中使用不可收回的债权
  • 向与A.A.相关的公司支付款项
欺诈性破产的刑事责任不仅因实际损害而构成,还因该操作对债权人构成的危险而成立。

法院的理由

法院明确表示,欺诈性破产并不要求转移行为与破产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而是基于对债权人的危险。法院强调了相关价值的显著高估,这导致了转移行为的发生。此外,法院还指出,故意的主观要素在管理者以“挽救”企业为目的进行操作时仍然存在,强调了对债权人风险的意识足以构成犯罪。

结论

卡西纳第21860号判决代表了对欺诈性破产相关法律思维的重要确认。管理者必须意识到,即使是表面上合法的操作,如果未能以公司和债权人的利益为重,也可能导致严重的刑事责任。对企业管理者而言,始终保持透明和遵守法规的行为至关重要,以避免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