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4日意大利最高法院第37118号判决,于2024年10月8日提交,涉及一个敏感且极具时效性的话题:在因醉酒驾驶违法行为而暂停驾驶许可证的管辖权问题,当初审法官因事实特别轻微而决定不予起诉时。法院裁定,此类法令存在结构性异常,使其可以上诉至最高法院。
本案涉及被告L. F.,他在法官决定终止刑事程序的情况下,仍然遭到驾驶许可证暂停的处罚。法院在其裁决中明确指出,在这种情况下,附加的行政处罚,如驾驶许可证的暂停,必须由省长而非法官施加。
根据刑法第131-bis条的终止起诉法令,因醉酒驾驶而施加的驾驶许可证暂停——异常——存在——省长对处罚的管辖权——存在——理由。初审法官在因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决定因事实特别轻微而终止起诉时,施加行政处罚的驾驶许可证暂停的法令存在结构性异常,因此可以上诉至最高法院。(法院在理由中补充道,在这种情况下,附加的行政处罚恢复其独立性,因此必须由省长施加。)
该判决不仅澄清了驾驶许可证暂停的管辖权问题,还引发了对驾驶者权利和司法实践的重要思考。法院的声明认为,附加的行政处罚应由省长管理,这对法官在行政领域的干预设定了明确的界限,特别是在刑事责任被减轻的情况下。
在意大利这样一个复杂的法规环境中,明确的决策和保护公民权利至关重要。2024年第37118号判决代表着在法律适用中向更大清晰度和一致性迈出了一步。
总之,2024年第37118号判决为法官与省长在行政处罚方面的管辖权划分提供了重要的反思视角。法律从业者和公民必须了解这些动态,以确保法律的正确适用。最高法院通过此项裁决,呼吁在处罚管理和归属上更加关注,从而维护法治原则和尊重个人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