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24年第16514号判决的评论:刑事执行中的程序保护

2024年2月23日由诺切拉因菲奥雷法庭判决的第16514号判决,于2024年4月19日提交,代表了刑事执行领域的重要裁决。特别是,该判决强调了确保被执行人能够有意识地参与程序的必要性,明确指出拒绝对此目的进行鉴定的请求可能会导致严重后果,包括程序本身的无效。

法律背景

被执行人的能力问题由刑事诉讼法第666条第8款规定,该条款规定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指定特别监护人以保护相关人士的权益。该判决明确指出,尽管执行审判可以在没有被执行人出席的情况下进行,但验证其能力对于确保个人权利的正确保护是至关重要的。

关于被执行人有意识参与程序能力的鉴定请求的正式请求 - 拒绝 - 后果 - 中间程序的一般无效 - 理由。在执行问题上,拒绝请求 - 附有适当的健康证明 - 对被执行人有意识参与程序能力的鉴定是无效的,因为尽管执行审判可以在没有相关人士出席的情况下进行,但该验证对于可能指定一位特别监护人以确保其必要的程序保护是有功能性的,依据刑事诉讼法第666条第8款。(参见:1993年第1643号,Rv. 194731-01).

判决的影响

法庭的决定强调,附有适当健康文件的鉴定请求不应被忽视。拒绝该请求不仅会妨碍被执行人的辩护权,还会导致程序的无效。这一裁决与宪法第111条和《欧洲人权公约》(CEDU)第6条规定的公正审判原则一致,后者保障公正审判的权利。

结论

总之,2024年第16514号判决强调了保护被执行人权利的重要性,确保每个人都能有意识地参与自己的程序。拒绝鉴定请求的后果是明确的:不仅有导致程序无效的风险,还有侵犯基本权利的可能。法律工作者必须意识到这些动态,以确保公正和尊重所有人权利的司法。

Bianucci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