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37108号判决由安科纳法院作出,为扩大没收及抵押权在被没收财产上的可抗辩性问题提供了新的视角。该议题在意大利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在针对经济犯罪的越来越严厉的财产措施背景下。
法院的决定集中在一个案例上,其中一项抵押权已在一处不动产上登记,以担保一项债权。该债权随后被转让给第三方,而该第三方被发现参与了与被没收措施的受益人之间的欺诈协议。核心问题是该抵押权是否可以对抗正在进行扩大没收的国家。
扩大没收 - 在被没收财产上登记的抵押权以担保一项债权 - 第三方债权转让人参与了与被没收措施的受益人之间的欺诈协议 - 抵押权对国家的可抗辩性 - 排除 - 转让人的善意的重要性 - 排除。在扩大没收的情况下,抵押权不能对抗国家,该抵押权登记在不动产上以担保一项随后转让给第三方的债权,而该第三方不论其出让人的善意与否,均被认为参与了与被没收措施的受益人之间的欺诈协议。
该判决的判例明确指出,在扩大没收的情况下,如果第三方债权转让人被视为参与了欺诈协议,则抵押权不能对国家提出抗辩。这一原则至关重要,因为它强调了出让人的善意不能为抵押权的维持提供正当理由。该判决与刑法第240条bis相一致,该条款规范了因非法收益而进行的没收,以及其他调控财产担保的民法条款。
总之,2024年第37108号判决重申了在发现欺诈勾结的情况下抵押权不可抗辩的原则,从而保护公共利益并打击财产欺诈。这一司法导向融入了更广泛的被没收财产保护与打击有组织犯罪的背景中。
该判决代表了扩大没收法律中重要的进展,阐明了在存在欺诈行为时财产担保的抗辩限度。法律专业人士必须考虑这些指示,以正确引导客户的战略选择,尤其是在财产利益与安全措施交织的复杂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