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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与专业责任:对卡西纳法院民事判决第16919号/2018的评论

2018年6月27日,第16919号卡西纳法院判决提供了关于医疗专业人员责任和机会损失损害解释的重要思考。在此案例中,一名因心脏病去世的患者的家属要求因医生的诊断遗漏获得损害赔偿。法院接受了上诉,强调遗漏可以构成可赔偿的损害,即使患者的生命可能已经有限。

判决背景

在此案中,患者S.因胸骨后疼痛前往急诊室,但被错误诊断。只有在病情恶化后,才被确认患有心脏病。家属认为医生的疏忽导致了亲属的死亡,因此提起了法律诉讼以获得赔偿。然而,卡利亚里的上诉法院最初拒绝了该请求,认为及时干预可能并不会改变致命的结果。

对患者而言,终末病症诊断遗漏导致可赔偿损害的存在,前提是由于该遗漏,患者失去了生存几周或几个月的可能性,或者在实际生活的时间段之外,失去了一段有限的时间。

机会损失损害分析

卡西纳法院强调了一个基本原则:诊断遗漏可以导致可赔偿的损害,即使患者的生存几率有限。实际上,医生的错误剥夺了患者再活一段时间的可能性,即使这段时间很短。这一观点与司法原则相一致,后者将机会损失视为独立的损害,而不仅仅是更好结果的可能性。为此,法院引用了先前的判例(卡西纳法院2008年9月18日,第23846号)认为,机会损失应视为有害事件,而不是不确定的未来期望。

  • 因生存损失而导致的因果关系必须进行审查。
  • 医生的责任不仅限于单纯的诊断,还扩展到患者的生活质量。
  • 机会损失损害必须以时间和生活质量进行量化。

结论

第16919/2018号卡西纳法院判决在保护患者及其家属的权利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它明确了专业责任不仅限于患者的死亡,还可以扩展到生命期间的损失,尽管是短暂的。法院重申了在评估医疗人员行为时,不仅要考虑最终结果,还要考虑其遗漏的直接和未来后果。这种方法可能会对未来的医学法律争议产生重大影响,加强了及时和适当诊断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