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最高法院在2024年11月5日的第28458号令中,处理了一个关于企业因职业病而对工人负责的关键案件,该职业病与石棉暴露有关。核心问题是工作活动与一名因肺癌去世的工人之间的因果关系。本文将探讨判决的细节及其对工人权利和企业责任的影响。
A.A.和B.B.提出的上诉涉及对他们的亲属C.C.的死亡的赔偿请求,C.C.在其职业生涯中暴露于石棉。尽管意大利国家工伤保险局(INAIL)已承认该病症的职业起源,但威尼斯上诉法院以缺乏石棉暴露与疾病之间明确因果关系为由拒绝了申请。法院实际上排除了肿瘤是胸膜间皮瘤的可能性,认为疾病原因不确定。
确认存在风险因素后,应确认该风险因素与疾病及因此导致的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可能涉及共同因果关系。
意大利最高法院接受了上诉,批评上诉法院未能充分考虑所有证据和工作环境。法院强调,排除胸膜间皮瘤并不自动意味着缺乏因果关系。法院援引《刑法》第41条规定的因果关系等价原则,指出即使没有明确的胸膜间皮瘤诊断,石棉暴露与肺病之间的关联也可以通过“更有可能不是”的标准来证明。
该判决代表了在保护暴露于职业风险的工人权利方面的重要进展。它明确指出,因果关系不必以绝对确定性证明,而应通过对全部情况的综合评估来进行。企业必须意识到在保护工人和采取适当预防措施方面的责任。
总之,意大利最高法院的第28458号令重申了在分析职业病案件时采取整体方法的重要性。该判决不仅重申了工人的权利,还为未来与工作场所风险因素暴露相关的争议提供了重要的先例。因此,企业必须关注这些方面,以避免责任并确保员工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