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最高法院民事判决第10578号的分析:非财产损害赔偿

2018年第10578号最高法院判决在意大利法学中关于雇主在职业病情况下的责任方面代表了一个重要的转折点。在本文中,我们将分析这一决定的要点及其对工人及其家属权利的影响。

案件及上诉法院的决定

本案涉及B.G.,她因丈夫F.F.的去世请求非财产损害赔偿,F.F.因职业暴露于石棉而患有间皮瘤。威尼斯上诉法院部分支持了请求,承认公司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负有责任。

法院认为暴露于石棉与工人的疾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确认了雇主的责任。

上诉人的指控和论点

Enel提出了上诉,主张上诉法院在承认责任时是错误的,提到当时对石棉的使用并不存在过错。上诉理由之一强调了缺乏关于因果关系的确凿证据及雇主对石棉风险的未知。

  • 违反关于民事责任的民法条款。
  • 在Enel工作期间缺乏关于石棉暴露的确凿证据。
  • 考虑到当时的法律背景,雇主不存在过错。

最高法院的回应

最高法院驳回了上诉,重申因果关系已得到充分证明,雇主的责任是显而易见的。法院强调,尽管在当时石棉是合法使用的,但这并不免除雇主保障员工安全的义务。

具体而言,法院指出,当时的科学知识并不能证明缺乏预防措施是合理的,雇主的疏忽是显而易见的。此外,平行案件的外部判决确认了Enel对工人疾病的责任。

结论

2018年第10578号最高法院民事判决是未来关于职业病后非财产损害赔偿争议的重要参考。它强调了雇主在确保安全工作环境和承认职业病受害者家属权利方面的责任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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