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释:对2025年第353号命令的评论

在民事法领域,合同条款的解释在解决争议中起着重要作用。2025年1月8日最高法院的第353号命令对此主题提供了重要的思考,特别是涉及到对实质法官提供的解释的不可审查性以及在合法性审查中对这些评估的限制。

合同解释不可审查性的原则

最高法院明确指出,合同的解释是由实质法官负责的,其依据合同解释学的规范进行操作。命令中所述的原则为:

在最高法院的不可审查性 关于合同条款错误解释的问题 - 可接受性 - 限制 - 情形。合同的解释保留给实质法官,只有在合法性审查中因错误或不充分的理由,或违反合同解释学的规范时才可被审查,这必须在上诉申请中具体指出法官的推理与上述规范的偏离方式;否则,对当事人意愿内容的重构将仅仅表现为对被审查解释的不同解释建议,因此在合法性审查中被认为不可接受。(在该案例中,依据该原则,最高法院宣布了上诉理由的不可接受性,该理由是在一宗因专业人士未履行建筑物隔热义务而导致的损害赔偿案件中,批评了地区法院的解释,认为其排除了当事人之间为消除缺陷而达成的协议的新性质,因为该批评未通过对解释文本所赋予的普通意义和解释行为的明显矛盾或内在矛盾的客观反对提出,而只是通过简单列举了批评的理由,认为该批评的解释阅读不被认为是可接受的,而是被认为是更可取的解释)。

这一原则强调,上诉不能仅仅提出不同的解释,而必须具体证明实质法官的解释如何偏离法律规定的规范。

情形和实际影响

本案涉及因未履行合同义务而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最高法院认为上诉不可接受,因为对实质法官提供的解释的批评未满足所要求的具体性。这引发了对充分准备上诉理由重要性的反思,特别是:

  • 明确指出违反解释学规范的必要性。
  • 要求深入分析实质法官提供的理由。
  • 如果批评仍然模糊或没有充分理由,可能面临不可接受的风险。

结论

2025年第353号命令强调了对合同进行仔细和充分理由解释的重要性,突出了上诉人在最高法院的限制和责任。对于法律行业的专业人士来说,考虑这些方面以确保对客户权利的正确辩护至关重要,避免因提出模糊的批评而可能影响上诉结果的错误。

Bianucci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