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最高法院,第六庭 - 第3号,命令第8218/2021号:民事责任与亲属关系丧失造成的损害

意大利最高法院2021年第8218号命令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反思机会,关于亲属关系丧失的赔偿标准。该决定确认驳回了D.I.N.、D.I.R.和D.I.I.因其姑姑去世而提出的赔偿请求,引发了对非同居继承人合法性的质疑以及对情感纽带的评估。

判决的背景

此案源于一起交通事故,导致申请人的姑姑去世。维莱特利法院和随后罗马上诉法院排除了申请人要求赔偿的合法性,基于与已故者缺乏同居关系。特别是,法院提到一个原则,即对于不属于核心家庭的外部主体,同居关系是证明情感关系亲密度的必要条件。

最高法院判决理由分析

被上诉的判决在缺乏同居关系的情况下赋予决定性的重要性,完全与正确的法律重构相悖。

最高法院接受了申请人的上诉,认为上诉法院适用的判断规则是错误的。法官们指出,同居不应被视为承认因亲属关系丧失而请求赔偿权利的唯一条件。实际上,同居可能只是众多证据中的一个,不是必不可少的标准。

  • 家庭不应仅限于核心家庭。
  • 情感关系可以在非同居的情况下存在。
  • 必须提供严格的证据来证明亲属关系受损的因素。

结论

2021年第8218号判决在意大利关于非财产损害赔偿的法理上代表了一个重要的进步。它重申,即使在没有同居的情况下,情感纽带也可以为失去家庭成员的赔偿请求提供正当理由。这一导向促使我们对家庭的定义和情感纽带进行更广泛的反思,这些纽带不能仅仅被简化为形式上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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