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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767号判决:非财产损害的赔偿与居住地的重要性

意大利最高法院在2018年3767号裁定中,处理了一个关于非财产损害赔偿的关键问题,明确指出受害者的社会经济现实不应影响赔偿的数额。这个原则是在回应一名交通事故受害者家属提出的上诉时重申的,他们对米兰上诉法院基于其居住在罗马尼亚而减少赔偿的决定提出了质疑。

待审案件

本案源于P.V.的悲惨死亡,他被一辆卡车撞倒。受害者的家属请求赔偿遭受的损失,但米兰法院最初驳回了请求。在二审中,上诉法院部分接受了请求,但根据家属的经济状况,减少了居住在罗马尼亚的家属的赔偿金额,适用30%的削减。

受害者生活的社会经济现实与损害赔偿的计算完全无关。

法院确立的法律原则

在3767号判决中,最高法院接受了上诉,强调了一些基本原则:

  • 非财产损害的赔偿不应根据受害者的居住地而变化。
  • 损害的后果应根据受害者遭受的损害进行评估,而与社会经济背景无关。
  • 在近亲属去世的情况下,精神痛苦是推定存在的,被告有责任证明缺乏情感联系。

结论

最高法院的判决代表了损害赔偿领域的重要原则声明。它重申了受害者家属获得公平赔偿的权利,而不受居住地的歧视。这个司法导向对于确保有效保护受害者的权利至关重要,强调人类的痛苦不能根据经济或地域标准来量化。因此,法院提供了重要的澄清,确认个人的尊严及其对非财产损害赔偿的权利应保持不变,无论受害者的社会经济状况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