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1029号民事判决:因感染输血造成的损害的时效问题

2024年最高法院的最新判决31029号在一个复杂的法律领域中带来了清晰,即关于因感染输血而遭受损害的赔偿权利的时效问题。该案件涉及卫生部和因该实践而死于并发症的G.G.的继承人,强调了因自身权利和继承权所遭受损害的时效期限之间的重要区别。

判决的背景

诉讼始于G.G.的继承人因其亲属因感染输血而死亡而请求赔偿。在初审中,莱切法院宣告以继承权提出的赔偿请求时效已过,适用了五年的时效,而以自身权利提出的请求则被接受,适用了十年的时效。

最高法院声称,赔偿权的时效从损害客观可感知之时开始计算。

法律问题的处理

法院必须处理的问题是,G.G.的亲属所遭受损害的时效是从受害人死亡之时开始,还是从损害显现之时开始。法院确认,在长期潜伏损害的情况下,时效并非从死亡之时开始,而是从损害可知之时开始,在本案中可追溯到更早的时期,当时G.G.已经开始显现感染的迹象。

  • 因继承权造成的损害的五年时效。
  • 因自身权利造成的损害的十年时效,因为死亡构成过失杀人。
  • 时效从损害被感知或可识别之日开始计算。

判决的影响

这一判决对未来类似案件的赔偿请求具有重要影响,确立了潜伏损害的受害者的家庭成员必须及时采取行动,而不是等到受害者去世。此外,法院强调了对损害的认识作为时效开始的基本要素的重要性,从而影响了赔偿诉讼中的辩护和攻击策略。

结论

总之,2024年最高法院的31029号判决代表了理解与感染输血相关的医疗责任时效问题的一个重要参考点。对自身权利和继承权时效的区分为律师提供了宝贵的工具,以协助他们的客户在类似情况下,确保更好地保护受害者及其家庭成员的权利。

Bianucci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