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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狗造成的损害责任:对2023年卡西纳判决第3737号的评论

最近的卡西纳法院令第3737号于2023年,对流浪狗造成的损害责任提供了重要的澄清。此次案件涉及A.A.,他在驾车时与一只狗发生碰撞,要求赔偿损失。争议突出了涉及的实体的被动合法性问题,特别是莫尔科内市和贝内文托地方卫生局(ASL)。

判决的法律背景

在审判过程中,治安法官最初判定ASL负责赔偿损失,而法院在上诉阶段排除了ASL的被动合法性,认为只有市政府才承担责任。然而,卡西纳法院接受了A.A.的上诉,认为卫生机构根据地区流浪动物管理法规确实承担了共同责任。

法院裁定ASL有责任承担未能启动流浪狗捕捉服务所造成的后果,因为该任务是其职责所在。

ASL和市政府的职责

判决确立了一个基本原则:ASL不仅要管理犬类登记册,还负责预防流浪动物现象。《坎帕尼亚地区法第16号法令》明确规定:

  • ASL必须启动流浪狗捕捉服务。
  • 捕捉流浪狗的费用由狗的主人承担。

这种职责划分对于确定流浪动物造成事故时的责任至关重要。法院引用了确认ASL和市政府共同责任的先例,强调受害人必须证明损害事件与相关实体未能介入之间的因果关系。

结论

2023年卡西纳法院第3737号判决在澄清流浪动物造成的损害责任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它承认ASL在预防和管理流浪动物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确认在此类案件中其被动合法性是存在的。公民有必要了解在这些情况下自己的权利,并且相关实体应积极采取行动以确保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