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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成年人被拐案件中的管辖权:对欧盟法院C-603/20判决的分析

2021年3月24日,欧盟法院发布的C-603/20判决在涉及监护责任的管辖权方面提供了重要的见解,尤其是在未成年人被非法带往第三国的情况下。该判决与(EC)第2201/2003号条例相关,这是欧盟民事司法合作的基本法规。

判决的背景

本案来自英国高等法院,涉及一对居住在英国的印度父母,他们因女儿被母亲非法带往印度而产生争议。法院面临的核心问题是,条例第2201/2003号第10条是否适用于成员国与第三国之间的管辖权冲突。

法院明确表示,第10条不适用于未成年人因被拐而在第三国获得常住地的情况。

判决分析

法院裁定,第10条仅适用于成员国之间的管辖权冲突,明确排除了未成年人被非法转移至第三国的情况。这一点尤其重要,因为这意味着,在此类情况下,未成年人在被拐前常住的成员国的司法机构不能无限期保持其管辖权。

根据法院的观点,管辖权应依据适用的国际公约或者在缺乏这些公约的情况下,依据提出申请的国家的国内法来确定。这一方法旨在确保公正的实施符合未成年人的最佳利益,促进他们在新的社会和家庭环境中的接近与融合。

判决的影响

  • 判决强调了成员国之间有效合作的重要性,以及遵守国际公约的必要性,例如1980年海牙公约和1996年公约。
  • 加强了保护未成年人最高利益的必要性,避免非法转移可能有利于拐骗者改变管辖权。
  • 呼吁对国家法律及其与欧洲和国际法律之间的关系进行反思,以确保为涉及拐骗情况的未成年人提供适当的保护。

结论

总之,C-603/20判决在未成年人被拐案件中的监护责任管辖权界定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它明确指出,当未成年人被拐至第三国时,成员国的司法机构不能无限期保持其管辖权,强调了参考国际公约和国内法的必要性。这一方法有助于更有效地保护未成年人的权利,确保在其福祉最适宜的背景下做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