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为的解释:2024年第15367号判决分析

2024年6月3日,最高法院发布的第15367号判决在解释非规范性行政行为方面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在复杂的法律背景下,该裁定澄清了此类行为应如何解释,并采用与合同类似的标准。那么,这一判决对灾难事件的受害者和公共行政机关的实际影响是什么呢?

判决的背景

争议涉及R.(O.)对R.(B.)提出的上诉,涉及由部长会议主席发布的针对洪水受害者的赔偿金清算。法院驳回了上诉,认为对相关行政行为的解释已得到充分论证,并未受到当事方的充分质疑。这一决定突显了对公共行政意愿的正确评估的重要性。

解释原则与可检验性

非规范性行政行为 - 解释 - 标准 - 上诉可检性 - 限制 - 特定情况。非规范性行政行为的解释遵循适用于合同的规则,只要这些规则兼容,最终由审理法院确定公共行政的合同意愿,而在合法性审查中,仅仅引用民法第1362条及其后续条款是不够的,必须具体说明在具体情况下被认为违反的解释标准,以及与之背离的论证要点,符合民事诉讼法第360条第1款第3项关于法律违背的规定,或根据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360条第1款第5项,因未审查当事方讨论的决定性事实而提出的情况。(在本案中,最高法院驳回了针对关于洪水受害者赔偿金清算的实质性决定的上诉,认为已对这些行政行为提供了合理的解释,而未受到适当的反驳。)

这一原则强调,非规范性行为的解释必须遵循明确的规则,证明任何解释错误的责任在于提出上诉的一方。因此,相关方必须准确指出哪些解释原则被违反,避免泛泛的质疑。

结论

总之,2024年第15367号判决为非规范性行政行为的解释提供了明确的界限和标准。该判决强化了这样一种观点:此类行为的解释是由审理法官负责的过程,法官必须基于坚实和具体的论证。这不仅确保了法律的更公正适用,也保护了自然灾害的受害者,确保决策有充分的理由和合理的解释。

Bianucci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