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民事判决,命令第17554号/2020:关于医疗责任和非财产损害的思考

2020年最高法院第17554号判决在医疗责任和非财产损害赔偿方面代表了一个重要的干预。法院审查了患者所接受的医疗治疗的适当性问题,这些治疗导致了显著并发症。在本文中,我们将分析判决的关键点,强调法律含义和对相关方的后果。

判决背景

该案源于C.M.和F.G.提起的法律诉讼,要求对他们未成年女儿F.M.M.因在手术期间接受的医疗治疗不当而遭受的损害进行赔偿。那不勒斯上诉法院在初期阶段承认了赔偿,但排除了某些医疗专业人员的责任,并减少了所要求的金额。

  • 地方卫生局和涉事医生的责任。
  • 对父母的非财产损害赔偿。
  • 排除对未成年女儿的损害赔偿。
最高法院的判决强调了评估损害的重要性,不仅要从经济角度考虑,还要考虑家庭情感联系。

上诉理由分析

上诉人提出了多个理由来质疑上诉法院的判决,特别是关于护士长B.M.的责任评估和非财产损害的赔偿。法院处理了这些理由,强调B.M.的疏忽责任没有得到充分证明,所提供的证据并未证明构成可赔偿损害所需的过失。

此外,法院还明确指出,非财产损害必须超过最低可容忍阈值,正如先前的判例所规定,才能获得赔偿。因此,尽管患者丈夫的痛苦很严重,但并未达到这一阈值。

对未成年女儿的损害

判决的一个关键点是未成年女儿F.M.M.所遭受损害未得到承认。法院认为,无法将损害与失去拥有一个更大家庭的潜在可能性联系起来。然而,最高法院推翻了判决的这一部分,声称兄弟姐妹之间的情感联系是法律保护的价值,无法建立这种联系构成了偏见。

结论

2020年最高法院第17554号判决为医疗责任和非财产损害赔偿提供了重要的反思。它强调了对证据和损害进行平衡评估的必要性,不仅要考虑经济方面,还要考虑家庭内的情感关系。法院的这一导向可能会影响未来类似案件,要求在非财产损害赔偿中更加关注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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