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难性损害赔偿:2019年第16592号判决及其公平清算

2019年6月20日,意大利最高法院第16592号判决是非财产损害赔偿的重要参考,特别是关于灾难性损害的方面。该判决明确了评估这些损害时应遵循的标准,强调了法官采取公平和个性化方法的重要性。

判决的背景

案件涉及上诉人C.A.和D.V.I.,他们是一起交通事故受害者的父母,要求对他们的孩子所遭受的灾难性损害进行赔偿。首先,米兰上诉法院对损害的赔偿金额微不足道,仅为1000欧元,涵盖三天的痛苦,这一金额被最高法院认为是不足够的。因此,法院撤销了这一决定,并要求重新审理。

灾难性损害的赔偿必须考虑到心理痛苦的特殊性以及受害者对自己即将到来的死亡的认知持续时间。

灾难性损害赔偿的原则

在判决中,最高法院强调灾难性损害不能仅仅基于标准化的表格进行赔偿,而必须考虑痛苦的特殊性质。法官们明确指出:

  • 终末生物损害包含了必须公平评估的心理痛苦成分。
  • 必须考虑损害的个性化,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
  • 赔偿必须与受害者所遭受痛苦的严重性相称,而不是减少。

因此,法院设定了每天2500欧元的赔偿标准,承认了损害的强度以及受害者对其危急情况的认识。

结论

2019年第16592号判决是对灾难性损害赔偿公平原则的重要确认。它强调法官必须超越标准化表格,考虑到痛苦的人性化方面,特别是在分析的悲惨情况下。这种方法不仅保护了受害者及其家属的权利,还促进了更敏感和更有意识的司法公正。

Bianucci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