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15474号判决:建筑工地的安全责任

最近发布的2024年6月3日,由最高法院发布的第15474号命令,在建筑工地安全和工作场所事故预防责任方面提供了重要的见解。具体而言,该判决讨论了设计阶段安全协调员(CSP)和执行阶段安全协调员(CSE)的角色,强调两者都必须履行特定的义务,以确保工人的安全。

判决的背景

在本案中,一名在建筑工地上遇难的运输司机的亲属提出了损害赔偿请求,认为责任也应落在设计阶段的安全协调员身上。最高法院在其命令中撤销了博洛尼亚上诉法院的驳回判决,澄清了编制适当的安全与协调计划(PSC)的义务不仅仅由CSE承担,CSP也应负有此义务。

工作场所事故 - 预防 - 不同承包商之间工作的干扰 - 设计阶段的安全协调员 - 义务 - 编制安全与协调计划(PSC) - 最低内容 - 具体情况。在工作场所事故的预防方面,编制安全与协调计划(PSC)时,必须包括与建筑区域相关的风险分析和组织结构的最低要求,这些要求源于不同施工之间的干扰及施工企业之间的合作操作规定,这不仅是执行阶段的安全协调员(CSE)的责任,也是设计阶段的安全协调员(CSP)的责任。(在本案中,最高法院撤销了对包括设计阶段安全协调员在内的请求损害赔偿申请的驳回判决,并要求重审,理由是错误地认为义务仅由执行阶段的安全负责人承担。)

判决的影响

该判决对建筑行业及所有在建筑工地环境中工作的企业具有重要影响。因此,CSP的责任不仅限于设计阶段,还要求对不同工作之间的干扰进行深入分析,并制定有效的安全计划。企业必须认识到,参与者之间的合作,包括分包商,是确保安全工作环境的必要条件。

结论

总之,2024年第15474号命令澄清了建筑工地安全责任在CSP和CSE之间的共同承担,促进了对工作安全的综合视角。所有参与建筑项目实施的相关方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义务,以防止导致本案的悲剧事件。对安全的更大关注不仅保护了工人,还确保了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Bianucci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