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ia Alberto da Giussano, 26, 20145 Milano
  • +39 02 4003 1253
  • info@studiolegalebianucci.it
  • 刑事律师, 婚姻律师, 离婚律师

那不勒斯上诉法院,判决号2461/2024: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2024年那不勒斯上诉法院的第2461号判决参与了关于交通事故后损害赔偿的法律辩论,特别关注受害者的举证责任。在这个具体案例中,上诉人P1被认可有权获得因未识别摩托车的撞击而遭受的损害赔偿。

判决背景

该案件源于2013年发生的一起事故,当时P1在过马路时,被一辆逃逸的摩托车撞击。在初审中,诺拉法院驳回了赔偿请求,认为事故动态的证据不足,以及无法识别责任车辆。然而,P1提出了上诉,对证据的评估和举证责任的分配提出异议。

相关法律原则

在由未识别车辆造成的事故中,受损方有责任证明事故的发生方式,并表明该车辆因客观情况而未被识别,而非由于自身过失。

法院引用了一个原则,指出在未识别车辆的事故中,证明损害发生原因的责任在于受损方。在该案例中,P1通过目击者的证言成功证明了事故的动态,证人确认了摩托车的速度,以及由于事件发生的突然性无法识别车牌号码。

  • 原告提交的投诉被视为支持其重建事故经过的证据。
  • 证人的证言被认为是一致和可靠的,与初审法官的观点相反。
  • 由技术顾问确认的生物损害已得到验证并公平赔偿。

法院结论

上诉法院接受了P1的上诉,确认其有权获得71,459.50欧元的非财产和财产损害赔偿,以及医疗费用的报销。判决澄清了受害者不仅有权获得因生物损害而导致的赔偿,还包括因事故而产生的精神损害和支出。这一判决为类似案件树立了重要的先例,突显了证人证据在民事责任领域的重要性。

结论

最终,那不勒斯上诉法院的第2461/2024号判决强调了适当的证据调查如何能够导致对交通事故受害者权利的认可。该决策为律师和受损方提供了重要的反思点,突显了在交通事故中拥有专业法律代理和准确收集证据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