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24年判决Cass. civ.,第III部分,第26127号的评论:分居中财产行为的可撤销性

2024年,最高法院第26127号的最新判决在夫妻分居背景下提供了有关财产行为可撤销性的重要澄清。具体而言,法院对诉讼资格和在分居期间进行财产转移的可撤销行动的可能性进行了表态。

判决的背景

该案件源于MPS信用管理公司对A.A.及其前妻B.B.提起的撤销诉讼,涉及根据分居协议进行的房地产转移。热那亚上诉法院接受了该诉讼,认为该转移对债权人造成了损害。因此,A.A.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主张该转移不可撤销,因为是为了履行分居判决产生的义务。

最高法院重申了在涉及自愿分居协议产生的转让行为时,也可以提起撤销诉讼的可能性。

最高法院的裁决

  • 法院确认,即使在分居期间,夫妻之间的不动产转移,如果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也可以成为撤销诉讼的对象。
  • 强调如果行为被视为无偿行为,则债权人遭受损害的意识并不是必要的。
  • 明确了受让人的诉讼资格,确定整体债权的转让并不妨碍提起撤销诉讼的可能性。

判决的实际影响

该判决对参与分居程序的各方和债权人具有重要影响。具体而言,法院强调诉讼资格可以在进行中得到补救,从而避免可能阻碍司法进入权的程序形式主义的增长。此外,承认夫妻之间财产行为撤销诉讼的有效性,强调了保护债权人免受可能损害其财产担保行为的重要性。

结论

总之,2024年第26127号判决为思考分居阶段夫妻权利与保护债权人权利之间的微妙平衡提供了重要机会。司法实践在这一领域不断发展,为家庭背景下财产争议的管理提供了有益的指导。

Bianucci律师事务所